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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友人在假日時經常會一起出門..
由於當時我還住在大興西路上的大樓..而友人則住在假日飯店附近
有時我會直接開車去載友人出門..而有時則是友人騎車到我家..我們再一起開車出門

話說在星期日的中午..與友人通完電話後決定先去台北逛街..晚上再去陽明山泡溫泉
友人事先騎車到我家附近的特易購說要去買點東西..要我等一下把車開出來
到我家對面的OK便利商店等他...後來他把車騎到我家大樓的騎樓停妥後..

我們就出發去台北了~


到了半夜1,2點回到桃園時..我便在路口讓友人下車..而我就直接把車開入地下室停車
待我搭電梯上到5樓時..手機突然響了~友人打電話來說他的機車不見了..

我:怎麼會這樣?連停在7-11的騎樓都會被偷哦..
友人:連鑰匙都不見了..鐵定是把它插在置物箱孔上放了安全帽後忘了拿..
我:那怎麼辦?
友人:載我回家去拿行照..再到你家對面的警局去報案

於是乎我便又下樓開車載友人回家拿完行照又載他到我家對面的警局報案
友人進去做筆錄..而我則坐在車上等待..由於當時已過三更..因此開始在車上不耐煩..
等到快2小時..友人終於出來了...在載他回家的路上..

開始報怨起警察的打字速度真的有夠慢..

2頁的筆錄..也要打快2小時...

這情形完全跟我在
衰事一蘿匡之三..幫警察練習打字中敍述的報案經過一模一樣..

等我回到家再度要換衣服準備睡覺前...手機又響了~
友人又打來說...他回到家後發現車鑰匙放在桌上..就越想越不對..於是又到地下室去看...
結果機車完好如初的停放在機車格內...
怎麼會這樣呢?花生省摩術??

原來~友人騎車去特易購後來在OK便利商店等我..

我們再一起開車出門這件事是星期六的事

而星期日則是我開車去他家載他......原來我們把這2天的行程搞混了~

來來回回浪費了2,3小時的烏龍報案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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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risyy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1) 人氣()